小美又是什麼時候帶起耳環的呢?這歷史可真的昰久遠了,印象最深刻的昰國中時穿起小美媽咪的褐色格子洋裝,兩耳上夾著大大圓圓的白色耳環(絕對不是珍珠),坐在小美爸媽房間的窗台上拍照,這張照片,應該還埋在小美苗栗家裡;真正在耳朵上留下痕跡的昰小美是考完大學的那年暑假,一時興起,也沒報備,就自己去店裡穿了耳洞,隔年,兩耳上又再多了一對痕跡.有些父母不喜歡小孩穿耳洞,而至今小美也從未尋味過小美媽咪的意見,也許是既成的事實,小美媽咪也不想浪費口舌了.至於小美對姊妹們的態度呢?
五月時,姊姊同學Meggie用紙,筆教大家設計耳環,再用膠帶貼在耳朵上,那個星期,兩姊妹在家瘋狂設計耳環,姐姐還帶著她自己設計的耳環上學.那時這個令人討厭的話題就被提起了.在兩姐問的逼問下,媽咪終於投降說出15歲.為何是這個數字呢?小美的想法很單純,15歲的小孩是應該讓他們自己做決定,有自己主張,若是在合理範程內,做父母的應該給予尊重(小美對自己的期許啦!).
六月底七月初,妹妹參加JSIS的日文夏令營,提早與老師同學們接觸,幫助她適應九月的幼稚園生活.結果呢?夏令營裡幫忙的大姐姐耳朵上掛著耳環,妹妹回家又舊話重提了.妹妹問媽咪:為什麼那個大姐姐11歲就可以帶耳環,她就得等待15歲.嗯,不錯,媽咪講的話有記在心裡,但是妹妹啊,那個大姐姐不歸媽咪管啊,而你呢,只好乖乖認命吧.
美國小孩很早就開始裝扮自己,最普遍的就是指甲油,很多3,4歲小孩手上腳上五顏六色,我家兩個愛美的小孩也注意到了,三不五時也給自己來個顏色.沒有指甲油怎麼辦呢?只好拿家裡的彩色筆勉強代替.西雅圖大人刺青頗多,我家兩個好奇寶貝也觀察到了,她們不僅愛玩刺青貼紙,很愛拿暗色原子筆或色筆在身上畫圖當刺青.昨天姊姊又問幾歲可以擦lipstick,爸爸給了她一個她不甚滿意的答案-16歲.
寶貝啊,[愛美]是人的天性,媽咪不是不准,只是你們還太小,再過些時候吧.只怕過些時候,你們都不問媽咪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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